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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2016年政府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更新时间:2018-04-16???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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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向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浈江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算为45771万元。
201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区级全年收支预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区政府按《预算法》规定,报请区八届人大常委会调整预算。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对本级财政收支预算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内容:(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39530万元,比年初预算45771万元调减6241万元,调减13.6%,收入预算调整后与上年完成数同比下降5%。(2)2015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本年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454万元。(3)调整后,区级财政总收入预算减少2787万元。相应调整区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40072万元(其中:国税部门征收税收收入5568万元,地税部门征收税收收入22632万元,财政部门征收非税收入12129万元,其他增值税退税2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同比减收1538万元,下降3.7%(加上莞韶园体制划转数799万元,实际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同比减收739万元,下降1.8%)。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增值税完成4072万元,同比减收 631万元,下降13.4 %,其中:改征增值税完成773万元,同比增收156万元。
2、营业税完成8357万元,同比减收576万元,下降6.5%。
3、个人所得税完成1151万元,同比增收70万元,增长6.5%。
4、企业所得税完成1928万元,同比增收65万元,增长3.5%。
5、房产税完成2542万元,同比减收51万元,下降2.0%。
6、耕地占用税完成6220万元,同比增收439万元,增长7.6%。
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378万元,同比减收263万元,下降10.0%。
8、印花税完成802万元,同比增收365万元,增长83.5%。
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13万元,同比减收349万元,下降45.8%。
10、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共完成80万元,同比减收42万元,下降34.4%。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67万元。
2、罚没收入完成403万元。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154万元。
4、专项收入完成661万元。
5、其他收入完成5244万元。
(二)超收收入执行情况
2015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调整预算超收542万元。按照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超收收入“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补充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2万元。
(三)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完成92098万元,同比增支5475万元,增长6.3%。 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29万元;国防支出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260万元;教育支出3345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4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2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21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4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8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3万元;其他支出181万元。
(四)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007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5802万元、基金调入4224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文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11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29237万元(其中:专项结转28225万元),收入合计1293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92098万元,上解支出4724万元,收支相抵,一般预算结余32513万元(其中:专项支出结转下年31402万元,滚存净结余1111万元)。区本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
(五)上划收入情况
2015年,来源于浈江区的财政收入达到115060万元,同比下降3.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9903 万元,同比减收2403万元,下降10.8%,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89.2%;上划省“四税”完成12209万元,同比减收285万元,下降2.3%,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97.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3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48万元;上年结转8441万元,收入合计15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完成6913万元,基金调出4224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文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11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4179万元(专项支出结转下年)。
三、预算执行的特点和主要工作措施
2015年,面临经济放缓和结构性减收压力,我区财政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在加强增收节支、稳定经济发展、增强民生保障、推进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等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保证了财政预算平稳运行。
(一)财政收支的特点
一是增收亮点缺乏。受经济持续下行影响,固定资产投资明显萎缩,一方面新增项目不足,投资热点不明显,另一方面项目推进缓慢,税收增收亮点缺乏。二是收入质量不高。经济增长下行,市场低迷,建筑房地产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税收增长乏力,增值税、营业税降幅较大。收入质量不高,非税占比超30%;税收收入依靠一次性税收拉动,其中耕地占用税622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22.3%。且非税收入增收困难,其中资产处置、其他收入占非税收入的77.5%,随着此类来源的减少,非税收入将呈现下降趋势。三是政策性因素综合影响。随着国家结构性减税的税收政策陆续出台,长远来看是可减轻企业负担,培植和涵养税源,但目前却直接影响了地方税收的税基和税额。另一方面是2015年市开始实施《韶关市莞韶工业园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将原属我区税源的部分企业划入市产业园区,造成我区本级税收减少。四是民生支出保持稳步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合理,支出类别间协调性与平衡性进一步增强,民生支出保障水平得到强化和优化,财政支出彰显保工资、保民生、保运作的特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资金达75100万元,增长9.1%,占区地方本级支出的85.1%。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着力依法征收。紧紧围绕收入目标任务,克服了税源不足和政策性减税等各种困难,严格依法征收,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大力挖掘增收潜力。执行重点税源税收征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及时掌握重点税源、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动态。加强财源项目跟踪监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做到应收尽收。完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调动基层征收积极性,加大房产租赁税征收力度,全力组织催缴。同时拓宽政府资源和资产性收益,增加可用财力。
二是着力民生建设。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稳步推进我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投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5670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6%。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完成了各项一票否决考核的财政指标。
三是着力从严控支。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顺序安排资金,重点突出对工资、运转和民生支出的保障。严格执行新《预算法》规定,从严控制预算追加,没有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财政一律不予列支。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38万元,下降33%。
四是着力提升资金效益。通过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等工作,盘活历年存量资金4318万元,整合安排用于其他急需的各项支出,较好地实现了集中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绩效的良好效果。
五是着力资金争取和调度。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报告我区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争取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加大资金调拨力度,缓解区级财政资金压力。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浈江”目标,悉心研究理财之道,倾力推进管理改革,区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公共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我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价值取向,逐年加大民生投入,财政收支管理绩效不断提高,基本完成了“十二五”既定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发展夯实了基础,有力支持了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1)财政实力稳步提升2015年区一般预算本级收入达到40072万元,比2010年的23685万元增加16387万元,增长69.2%,年均递增11.1%,为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在财政收入较快发展的同时,财政保障力度明显加大。(2)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十二五”时期,政府的理财观念和理财行为得到重大转变,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得到不断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强化。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实行零基预算,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编制工作,使预算更加科学、合理、适用,更具操作性;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执行力;全面推行了惠农“一卡通”发放管理模式,凡涉及惠农的各项补贴资金全部采取由国库集中支付模式拨付到农户卡中,杜绝了“发放环节多、发放渠道多、出现问题多”现象,使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及时、准确、明白的落到农户手中;严把资金支付关,全区预算单位资金拨付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非税收入管理不断完善,2012年完成非税收入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进一步促进了非税收入征缴的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了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政府采购管理得到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全区共执行采购预算金额727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2%;公共资产管理机制不断健全,2011年,区政府出台了《浈江区公共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和处置,2011-2015年为区级财政增收5829万元;财政账户管理不断规范,我区严格按要求对专户资金进行统一集中管理。(3)乡镇财政职能得到强化。基层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开展了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从预算管理、信息通达、公开公示、监督检查、资金申报、便民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着手,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镇级财政管理工作,着力提高了财政所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4)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积极落实强农惠农财政政策,五年来全区财政投入在农业方面的资金超2亿元,其中安排各项支农补贴类资金达3210万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1555万元,增长93.9%。(5)教育事业稳步推进,教育强区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投入在教育事业方面的经费逐年增加,顺利完成了区、镇教育创强工作。五年累计投入教育超11亿元。(6)推进医改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1-2015年投入医疗卫生资金超4亿元,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就医环境,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7)民生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投入,及时落实各项民生保障的提标政策。(8)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十二五”期间文体事业累计投入4705万元,新建、修建、改造了区体育馆、犁市公园农民健身广场等各种文体设施,对促进我区文化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9)支持经济发展成效显著。我们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项目,为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加快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筑巢引凤,提升园区聚集能力,五年累计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超10亿元,促进了区经济发展。
各位代表,“十二五”期间,区财政实力稳步提升,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区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增长缺乏强有力骨干企业的支撑,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加大;政策性减收和刚性支出因素的增加,致使区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升级;财政运行风险较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意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6年区级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攻坚之年。预计国内经济将继续延续上年经济发展总趋势,为兼顾稳增长和促转型,中央将会更多地采取积极稳妥的定向刺激调控手段。根据经济形势研判和区财政收支情况分析,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区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围绕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大力培植财源,壮大财政实力,为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编制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强化约束。二是积极稳妥,收支平衡。三是细化预算,精准编制。四是加强统筹,盘活存量。五是民生优先,保障底线。六是信息公开,预算透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预算收入安排
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70068万元。其中:(1)区本级收入4247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收2404万元,增长6%以上;(2)上级补助收入为22987万元。(3)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05万元(根据粤府办[2015]24号文精神调入。4605万元构成:2015年超收收入542万元;2015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775万元;2013年专项结转结余资金3288万元)。
(二)预算支出安排
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700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99万元,增长10%,其中区本级支出663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
按经济分类划分:主要是(1)工资福利支出33705万元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214万元,占73%;(2)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维持区级政权运转的15388万元(含村居“两委”经费),占22%;(3)用于上解省支出3761万元,占5%。
根据以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区级财政重点支出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优先保障民生,安排社保、教育、医疗、文化、交通、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45849.3万元。一是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0万元。二是安排教育支出21779.6万元。三是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35.5万元。四是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2.8万元。五是安排住房保障支出2891.4万元。
(2)安排科学技术、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节能环保等支出2574.6万元。一是安排其他科学技术专项909万元。二是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安排1560.1万元。三是安排节能环保资金105.5万元。
(3)强化“三农”投入,安排农林水支出1547.9万元。
(4)保障政权运转,安排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等支出11269.5万元。一是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70.1万元。二是安排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2199.4万元。
(5)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06.3万元。主要是安排城市管理、环卫保洁、社区居委经费等。
三、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7238万元。其中:本年基金收入1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1%;2016年上级补助基金收入2941万元(环卫经费补助);上年结余4179万元。2016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7238万元。其中:本年基金支出7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预算法第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我区的社会保险基金是市统筹,因此,我区不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现行体制,浈江区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不需核算经营收益,因此,不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保障措施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稳中求进工作基调,确保2016年收支预算的落实,提升政府财政保障水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要突出抓好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致力收支管理,增强财力保障。加强组织收入工作,围绕收入目标,完善抓收入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动态税源,增强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加大税源分析和综合治税力度,堵塞征管漏洞;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严把一般性支出“口子”,落实“三公”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致力结构性改革,筹措资金保重点。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采取有效措施调度资金,支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发展平台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支持农林水事业发展,加大对中小河流治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现代农业生产和扶贫开发“双到”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致力落实惠民利民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提高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养老就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民生实事落到实处;配合做好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省、区政府民生实事资金;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的比重,增进民生福祉。
四是致力财政改革,提升理财水平。执行新《预算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健全全口径的预算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深化民生财政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社会公益服务。配合开展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改革,争取通过市对区财力分配调整,取得财权事权的匹配。加大对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健全常态化定期清理机制,统筹安排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尽快把资金调整用到保民生、增后劲的“刀刃”上。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和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
五是致力依法理财,维护财经秩序。抓好新《预算法》的贯彻执行,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完善财政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明确财政重大事项界定范围,实行依法决策。规范财政行政行为,梳理财政职权清单,明确每项职权的具体内容、法律依据、办事规范和责任,强化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监督,严禁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严禁私设小金库。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出责任,建立预算约束机制,促进支出进度的加快。
六是致力科学民主决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预算做出的各项决议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主动听取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提高财政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各位代表,担当源自信心,信心源自规矩。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敢于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拼搏进取,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浈江区2016年政府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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