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2018年第二季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公示名单
文章来源: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更新时间:2018-05-14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浈江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奖励对象本人申请、村 (居)委会和街道初审,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初步确定陈雪梅、邓平等594人符合奖励的条件,现予公示希望广大市民给予监督。
公示期为10日。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打电话、写信、直接举报等渠道向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751-8872953、0751-8875193)。
附:
浈江区2018年第二季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公示名单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八年五月八日